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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2011-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
年底前“中亚气”项目进口天然气
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
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
2012年02月10日
5365.com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石财税〔2011〕66号 5365.com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2011-2020年 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 项目进口天然气 有关问题通知的通知 各县(市)区财政局、国家税务局: 现将《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2011-2020年期间进口天然气及2010年底前“中亚气”项目进口天然气按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关税〔2011〕39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 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
主题词:财政 天然气 进口 增值税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:主动公开 5365.com办公室 2011年12月31日印发 (共印75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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