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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变更非税收入代收账户名称的通知
2018年02月12日
石财非税〔2018〕1 号
市直各部门、执收执罚单位,非税收入代收银行: 根据省财政厅冀财库〔2017〕45号文件“将财政专户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管理”的要求,市非税收入中心将现有七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账户名称统一变更,由“石家庄市非税收入管理局”变更为“5365.com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代收非税收入账户名称变更为“5365.com”后,原开户银行和账号不变。 二、各执收、执罚单位收缴方式、渠道不变。执收单位在“河北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”中开具《河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》时,选择“收款人”银行后,“全称”一栏会自动显示“5365.com”。如更名前开具的《缴款书》发生退票,需重新为缴款人开具《缴款书》。执罚单位开具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时,需将收款银行账户名称由“石家庄市非税收入管理局”改为“5365.com”,其他信息保持不变。 三、账户名称变更后,如遇收缴不能正常进行等问题,可与市非税中心计财处联系,联系电话:86687650。 四、此通知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。 石家庄市财政局
2018年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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